明请瓷器鉴定耿保昌,洪宪年是哪年?
民国时期,1915年12月12日,袁世凯宣布接受帝位,推翻共和,复辟帝制,改中华民国为“中华帝国”,并下令废除民国纪元,改民国5年(1916年)为“洪宪元年”,史称“洪宪帝制”。
洪宪年制为期间烧制的瓷器。
署有“居仁堂制”款的真品,“洪宪御制”、“洪宪年制”款的仿品瓷器。
1915年12月,袁世凯称帝,改国号为“洪宪”。
1916年初,袁世凯委派庶务司长郭葆昌(字世五)赴江西监烧洪宪御瓷。
郭葆昌赴江西后,最先为袁世凯督烧 “居仁堂”款的瓷器。同时,他还为北洋军阀徐世昌(署“静远堂制”款)和曹锟(署“延庆楼制”款)各烧制了一批瓷器。主要有陈设瓶,杯、盘、碗等日用瓷以及成套的餐具。
“居仁堂”瓷用于在开国大典上赠送宾客和袁世凯自用,都是仿珐琅彩和粉彩器物。
徐世昌的“静远堂”款瓷器,专仿雍正朝器物。
延庆楼是曹锟在中南海的办公场所,故而他以此为款定烧瓷器。根据耿保昌先生的《明清瓷器鉴定》记载,故宫博物院就藏有一件署“延庆楼制”款的粉彩“千件”大瓶。
郭葆昌在景德镇督陶时,还为自己烧制了一批瓷器。署款有“觯斋”(因为他曾收藏了一件珍贵的青铜觯——商周时期的饮酒器,便将书房命名为觯斋)、“觯斋主人”、“郭世五”、“陶务监督郭葆昌谨制”等,以瓶类为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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